本帖最后由 Hello2Goodbye 于 2020-6-3 20:15 编辑
关于人民会场门前停车问题,相信灵山、外地车辆不少车主中招,误导性招牌导致违停,如果知道不可停放,相信没人会冒着辛苦两天的工资停车在那里。在这个问题上交警执法大队工作上不够用心,经过几天时间观察,每天下午违停车辆大概4、5辆左右,交警去拍照时间都是定点的,大概在下午四点半左右,而且是停满再拍照贴单。
为什么说交警执法大队工作不够用心?人民会场门口放着两个牌,牌子上面写:此车位已取消违停拖车拍照,心态大的人可以这么念:1、此车位已取消违停,拖车拍照。2、此车位,已取消违停拖车拍照。如果带标点符号念,意思就是可以停放车辆,图标和文字冲突,我们看哪个?还有就是地上停车位线还在,如果说我不懂图标我也认,但是文字又是啥意思?明显是文字游戏。中国已经改革开放几十年,已经没有文字狱了,希望灵山交警大队工作用心点。再者政府部门可以组织下交警大队领导,到县政府学习下语文,写下文章提高情操。
为此我也头疼,特意打了钦州市民热线,受理后,昨天我已经看不到那牌子了,不知道改天会不会放出来,或者会不会是新牌。
虽然本人已经被贴罚单,也认了。该交的钱也会交,我希望你们能用我的150块,多买几本书,好好学习。我的建议你们可以这么写:此车位已取消 禁止停放机动车,或者此车位已取消,禁止停车。(当然你们可以不接受意见)
最后希望交警大队多规划车位,为灵山160万人口着想,一刀切伤民心,目前保健院附近,盛天小区一带,司法局一带,就挂一个冷冰冰牌子,禁止停车,对于车位规划工作呢?是否做到了位?对于江南路一带房东,或者商户在车位摆放物品,禁止它人车辆停放的,给予清除警告,罚款20-100,由于考虑到罚款无法到位,可在该房东电费上叠加缴纳。
希望灵山县人民文明出行,方便你我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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