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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灵山焦点] 在灵山江南路、海峰路连蹲三个昼夜,终于“等”到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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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11-15 17:26:0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
  11月8日,灵山警方经过三天三夜的连续奋战,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,成功破获系列盗窃案9起,涉案金额15000多元,追回被盗摩托车、电动车2辆、手机1台、现金、香烟若干。

11月4日晚,宁先生发现自己停放在江南路路边的爱车面目全非,小车的车窗被砸烂,车内的物品被翻得乱七八糟,放在车内的1000多元现金,2台手机都不翼而飞,于是他赶紧向公安机关报了案。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,在县城海峰路、新光路又连续发生多起小车车窗被砸烂、车内财物被盗窃的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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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小车车窗被砸坏

为打掉犯罪分子的气焰,尽快破案,及时挽回群众的损失,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以三海派出所为主要力量的专案组,多警种联合作战。通过侦查发现,这一系列砸盗汽车财物案均系同一男子所为,三海街道新大村委会的廖某生有重大作案嫌疑。      

为了进一步摸清廖某生的活动规律,专案组民警开展了连续三天三夜耐心的蹲点布控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11月8日20时许,专案组民警在三海街道三勤村委会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廖某生抓获。经审讯,廖某生对其多次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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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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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追回的被盗摩托车、电动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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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追回的被盗手机、现金、香烟
      据悉,廖某生系一名无业人员,好吃懒做又贪图享乐。去年4月,廖某生的朋友邀请他到一些高档场所去玩,体验了一回奢靡生活的滋味后,廖某生认为这才是他应该过的日子。为满足个人享乐需求,他铤而走险干起了盗窃的勾当,在其第一次出手时便被民警抓获,后被依法处罚。2018年9月,刑满释放后的廖某生一直在家无所事事,面对日渐膨胀享乐欲望,他决定重操旧业。今年11月以来,廖某生一直游荡于县城内物色作案目标,发现有摩托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不上锁、不安装警报器的便下手盗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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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监控拍下嫌犯作案画面
      留有贵重物品的小车成为了他的重点目标。趁着天黑无人之际,他砸坏小车的车窗进入车内,不仅盗走车内现金、手机、高档烟酒等物品,甚至连开瓶器也不放过。得手后他立即进行销赃,得来的钱全部用于挥霍享乐。
     目前,犯罪嫌疑人廖某生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民警普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
    【盗窃罪】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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