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:7月20日20时53分许,钦州市灵山县乡道Y278线(化肥厂-官屯村)路段,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正在开展“百日行动”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时,陈某驾驶的桂N牌两轮摩托车在例行检查中被民警拦下,民警发现陈某满脸通红浑身酒气。
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,测试值为68mg/100ml,陈某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。
当民警告知陈某其涉嫌酒驾时,陈某却一脸严肃地责怪和民警说自己也是懂法的。既然懂法,为何犯法,陈某的语言让民警哭笑不得。
(陈某:人家识得道理和规程的,你以为大家某识?法律社会大家识得。)最后,民警依法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陈某作出驾驶证记12分,并罚款1000元,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。交警提醒: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。希望广大市民知法守法,千万不要酒后驾驶,道路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。
来源:钦州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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